标的8500万在线“云调解”,助力黔晋两家企业复产复工
4月8日,随着双方当事人的在线签字,一件标的额8500万元的案件云调解成功,能够将山西、贵州两家大型企业从危机中拉回正轨,案已结事已了,晋城中院员额法官王天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标的8500万
2020年1月,晋城中院受理了原告山西某科技公司诉被告贵州某发展公司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向其偿还本金6300万元、利息2200万元,共计金额8500万元,还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同时,原告还向晋城中院申请诉讼保全,请求法院尽快冻结被告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
法官的犹豫
案件分配到了审监团队。承办法官王天明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及时研判案情。通过阅卷、电话询谈、微信聊天,他发现,这两家公司早在2012年就已经开始了项目合作,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一直有资金往来。由于近年市场经济下行再加上新冠疫情的发生,加重了贵州某发展公司的经营压力,导致其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山西某科技公司则因资金无法按时收回,再加上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都面临困境,无奈才将贵州某发展公司诉至法院。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担保后可以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王天明法官犹豫了。
疫情当前,企业困难重重,如果此时查封公司账户,贵州某公司还能经营下去吗?贵州某发展公司欠债不还是因为第三方未及时结算工程款,资金周转不开导致违约,并非恶意逃避债务。如果按部就班地走审理、执行程序,能否“一次性”“实质性”解决问题矛盾?
当前,复工复产争分夺秒,纠纷化解自然也应该分秒必争。普通程序审理周期长,执行阶段查人找物难,案子迟一天解决,企业就受一天影响。元气大伤,影响到的又会是多少人、多少个家庭?
数十次的调解
能调则调。
春节后到岗上班的第一天,王天明法官给原告方做通了工作,原告撤销了财产保全的申请,长达两个多月的调解工作也随之开始。
他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先由原告公司草拟出调解协议,再由被告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在金额上存有争议,但王天明看到了两个企业尚有进一步合作的基础和可能性。
接下来,合议庭及时调整方案,汇总双方意见后,确定了新的调解框架,再进行磋商。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双方资金往来频繁,经过反复核算、多轮谈判,近两个月来数十次的调解后,终于在4月8日中午达成调解意向。
云上开庭
云上法庭
4月8日下午3点,晋城中院第二法庭内,通过云上法庭平台,本案在线调解正在进行。当事人正常上线、通过视频在网上见面。王天明法官向双方宣读了庭前拟定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核对调解协议和庭审笔录后,在线签名确认,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
双方达成的最终调解结果,一方面免除了被告的高额违约金和400万元的利息,将还款期限延长到3年;同时在法院的建议下,原告不再将被告法定代表人追加为连带保证人,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被告的经济负担。
云上法庭
另一方面,调解协议采用了分期偿还方式,督促被告及时偿还债务,帮助原告资金尽快回笼,同时还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充分保障了原告基本核心利益。
至此,这件标的额高达8500万的案件得以化解。法官办理案件没有拘泥于法律条文,而是聚焦涉诉企业的实际困难,更多地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为当事人纾难解困,扶持山西、贵州两家企业复产复工,帮助企业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更好地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编辑:任路
来源:晋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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